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建设中医药人才集聚高地
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秦裕辉
人才队伍建设是关系高校改革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工程。湖南中医药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抢抓国家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及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的重大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与培养特点,不断增强主动担当作为的高度自觉,坚定不移地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引才聚才用才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力度不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为建设行业一流、国际知名、中医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实施人才强校驱动工程,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医药人才队伍
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才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人才工作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牢牢把握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学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健全完善人才选拔、培养、评价、考核、激励和保障等工作机制创新。统筹做好人才发展规划。聚焦“双一流”建设目标,实施人才强校驱动工程,坚持“高端引领、引育并举、创新机制、激发活力”的原则,推动实施“湘杏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和“人才团队建设计划”等,实现引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梯队结构更趋合理,师资队伍建设质量显著提升的发展目标。制定并落实《2022-202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高层次人才培养纳入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不断提升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并完成定编定岗定责“三定”工作,按照“总量控制、精简高效、按需设岗、人岗相适、适度从紧”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内设机构和编制数,明确细化各级各类岗位职责。制定《机构设置和处级干部岗位职数配置方案》《机构职责岗位设置方案》《机构岗位职能汇编》等,进一步精简机构编制,优化资源配置,厘清职责边界,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不断创新人才引培机制,完善“引育并举,以育为主”“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人才发展支撑体系。强化人才引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二级单位在师资人才队伍建设上的责权利关系,强化主动揽才、积极育才的主体意识,把人才引育工作纳入二级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打造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集聚平台
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是做好人才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多措并举育人才。坚持“重要人才重点培养、优秀人才优先培养、紧缺人才加紧培养、年轻人才全面培养、专业人才专门培养”的原则,分类型、分层次、分次序地进行人才培养,实现了国家级教学名师、-的新突破。推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优秀教师培养计划”,建立阶梯式、模块化师资培养模式。通过支持青年教师出国(境)研修、学历提升计划、人才外派学习培训和挂职锻炼等方式,促进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服务管理和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建立完善人才吸引机制,千方百计引人才。修订出台《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引智纳才作用,实施超级博士后和优秀博士引进项目,大幅提高博士后津贴待遇、科研启动费和博士引进待遇。制定出台《杏林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按照人才培养引进一体化要求,坚持引培并重,设立专项资金和政策,分杏林杰出人才、杏林领军人才、杏林拔尖人才、杏林骨干人才、杏林青苗人才五个层次,给予入选人才绩效工资、购房补贴、科研配套费等,加强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完善人才使用机制,不拘一格用人才。学校坚持“用伟大的事业凝聚人才,用崇高的精神激励人才,用真挚的感情关心人才,用适当的待遇吸引人才”,灵活运用柔性引进、同工同酬、人事代理、项目聘用等多种形式,积极构建固定编制、流动编制、非事业编制聘用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制定《职工退休和返聘管理办法》,发挥退休专家教授的作用。探索实施PI聘任制、博士后和兼职教师长期聘用制度,选聘一批客座教授、讲座教授、兼职教授,以及企业、科研院所、政府机关等部门学术造诣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社会优质智力资源充实师资人才队伍。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不断激发中医药高层次人才资源活力
坚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保障。建立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推行教师评价制度改革、职务职称评聘改革、导师遴选制度改革、人才监督评价机制和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等,不断强化人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监察监督,既突出价值引领,强化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绩效考核,又严格坚持破“五唯”,将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贯穿到人才评价之中。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实行校院二级目标管理考核、聘期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把落实人才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博士引进等纳入二级目标管理考核,充分发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评价、激励与导向功能。着力构建以岗位聘任和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抓手,以激发活力和挖掘潜力为重点的薪酬分配制度,不断激发干事创业内生活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跨越式内涵发展。建立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制定《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加大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高水平成果的奖励力度。修订出台《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优化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目标导向、突出重点、优绩优酬、兼顾公平、考核定酬的绩效分配考评机制,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按照简化考核程序、突出核心指标、增强考核实效的改革总体思路,坚定不移地推进二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