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 规范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16日文: 方圆  来源 :

4 月 16 日 上午,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弘同志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均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弘副书记简要总结了我校近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指出我校活动整体开局较好,广大师生员工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氛围日渐浓厚;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在力求实效上下功夫。

陈弘副书记强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要齐心协力、统筹兼顾,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会上,他就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进行逐一部署,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规范。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在于按照学校党委、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安排、指导、督察全校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在已成立指导协调组、宣传文秘组的基础上,新增联络组;上述三组在办公室主任安排、调遣下,各司其职。在详细谈到的六条工作规范中,陈弘副书记着重对指导协调组和宣传文秘组全体成员进行了责任片区的划分,指出:全体成员应按所划分的片区,每周至少一次深入到二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并对所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记录、分析、汇报。

会上,办公室全体成员还就近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简要交流与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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