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校长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7日文: 宣传部  来源 : 宣传部

9月4日上午,省委组织部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省委决定:面向全国、全省公开选拔一批省管领导干部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其中包括我校校长岗位。

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遴选优秀人才,省委决定,面向全国、全省公开选拔2名省管领导班子正职(其中包括我校校长岗位)和一批省管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规定,此次报名参加我校校长岗位竞聘的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5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中医药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有高等院校中层以上岗位任职经历。在正厅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在副厅级单位正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在部、省属本科院校、省管国有大型企业、中央在湘大型企业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年龄限制包含本数;计算年龄及任职年限均2009年9月30日为线。

省管领导干部的选拔工作在省委的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试用与任用等步骤进行。

报名主要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推荐工作由各市州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央在湘各单位党组(党委)、各民主党派省委负责,个人可以自荐。为确保选拔质量,每类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0︰1方可开考,特殊情况由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笔试包括综合科目和领导工作实务两个科目。笔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科目和领导工作实务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按照与拟选拔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正职职位增加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面试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面试成绩。

将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成绩,按照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省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考察结果实行量化计分。将考试成绩和考察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排名和报考志愿,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及任职方案,报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任职人选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任职(试用)手续。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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