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暨党员领导干部课堂开展廉政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4日文: 陈洪  来源 : 党委宣传部

12 月 13 日 下午,党委中心组暨党员领导干部课堂开展廉政专题学习,邀请我校校友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大华律师作“事业单位危机管理”讲座。校(院)党委书记黄惠勇主持会议,全体在家校(院)领导出席,校(院)纪委委员及全体处级干部参加学习。

刘大华律师通过点评益阳人民医院涉嫌打死病人家属案、三株口服液案、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恶性校园枪击案、红十字会郭美美案等一系列危机管理案例,结合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呈现了危机管理的基本流程及重要作用,讲述了危机应战的要点与原则,并结合高校危机管理实况提出有益建议。刘大华律师指出,危机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危机处理的三原则是“快速反应”、“依法办事”、“以人为本”;危机应战的三大要点是“建立高能、高效的危机管理团队”、“做好危机日常监测,确保迅速发现和准确评估”、“保证内部信息畅通,避开谣言预防内部攻击”。针对危机公关,他强调“沟通传播”是主要手法,需做到“坚守诚信、积极主动、低调谦卑”,尤其要重视新环境下网络舆论的管理和应对。他建议,大学需增强危机管理意识的培养和训练,强化危机的日常监测和排查,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开展危机公关,灵活掌握博客、微薄等网络舆情应对手段。

黄惠勇对刘大华律师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认为这种针对性学习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政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结合学习议题,黄惠勇以《必须高度重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积极性》为题作重要讲话。讲话从三个方面指出依法治校的重要性:第一,依法治校是提高党的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需要。依法治校是党的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条件,只有不断提高自身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才能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依法治院,顺应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此外,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有助于防止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有助于防止贪污腐败和失职渎职行为。第二,依法治校是提升大学的社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坚持遵法守法、依法执法,有助于在突发事件和负面事件处理当中化解危机、实现转机。第三,依法治校是全面推进大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坚持依法办学,才能避免短视行为和短期行为,实现长久、稳定发展。依法治校的积极性集中体现为“省时、省钱、省麻烦”,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和履职,能够避免工作中的周折和消耗,为大学事业的发展节约时间,缩减成本,减少阻碍和折腾。

针对近期工作,黄惠勇书记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做好稳定工作和扫尾工作,保持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及时收集、反馈、处理师生及老干部、老同志的情况和意见;做好年度总结和计划,在形式和内容上求实、求细,使之有利于明年工作的开展,有利于领导及党委决策;强化执行意识,积极配合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落实、细化“组织准备、干部准备、人才准备”和“项目准备、物资准备、资金准备”等具体事项。

会上,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郑晓玲宣读了有关“图书馆事件”的调查报告,校纪委书记秦裕辉宣读相关处分决定。图书馆主要负责人代表图书馆作公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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