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任仪式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8日文: 肖清华  来源 : 纪委

会议现场

与会人员合影

12 月27 日下午,学校在办公楼一楼会议厅举行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任仪式,校长廖端芳出席,纪委书记、副校长肖小芹主持会议。

会上,纪委副书记杨生伟宣读了《关于聘请王灏等15 位同志为特约监察员的通知》。

廖端芳向新聘任的15 名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他指出,聘任特约监察员是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和改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举措,并强调,要切实加强对特约监察员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为特约监察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他表示,学校党委、行政大力支持特约监察员遵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特约监察员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并希望各位特约监察员加强学习,了解行政监察的基本理论,熟悉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策要求,掌握特约监察员工作的基本特点,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促进我校法治校园、廉洁校园、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来自研究院附属医院的喻正科代表此次受聘的 15 位特约监察员表示,一定不辜负校党委、行政和全体教职工的期望,按照特约监察员工作制度的要求,在监察室的领导下,做依法监督的行家、群众监督的代言人和纪检监察的好帮手。

肖小芹作总结发言。他指出,特约监察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职,主动工作,并强调,在实践中要注意发挥三项作用,即参谋咨询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及民主监督作用。他要求各位特约监察员尽快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熟悉监察基本业务知识,尽快进入角色;要在各自的工作中多关注、多了解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找准重点、有的放矢,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反馈给监察室,为领导学科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会议还学习了《湖南中医药大学特约监察员工作制度》,并就如何开展好行政监察工作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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