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长政办函〔2015〕32号文件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考核情况的通报”以及长财企指〔2015〕20号文件“关于下达长沙市2014年节能示范单位奖励资金的通知”,我校于2014年申报节能示范单位,由市发改委(市能源局)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初审、专家集中评审、现场核查、媒体公示等程序,我校创建达标,被评为2014年度节能示范单位并获专项奖励资金10万元,成为长沙市唯一获评的大学。
在校(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后勤服务总公司不断加大水、电等设施升级和节能改造,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创建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两型校园”,能源管理办公室已完成“节能监控平台”建设的一期工程工作,为我校能源管理工作树立了新的里程碑,为今后能源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4年,后勤服务总公司在确保了两个校区教学、科研、学生及教职工生活正常供电供水的前提下,完成了户外给水主管网的更换改造工作,节省自来水流失费用4万余元;基本完成了含浦校区给水管网、消防管网大小闸阀的更换和管道分段打压、检漏、抢修漏点的安装改造工作;图书馆、实验楼走道共计更换LED组合灯具1170套;1号、2号实验楼一楼强电井配电设备移至二楼强电井的安装改造工作,解除安全隐患;两校区全年节约电费、水费约147万元。
“节能示范单位”是后勤服务总公司乃至全校的荣耀,也是对参与各项节能工作人员的巨大鼓舞,后勤服务总公司将不断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加强基本建设、维修改造,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创造新的经验,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