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中国—卢森堡中医药中心”项目入选国中局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2日文: 黄琼  来源 : 国际教育学院

6月1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召开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启动会。会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主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规划财务司司长苏钢强,有关省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局负责人,及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启动会。我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校长廖端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李江山应邀参加启动会。

会议部署了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的总体设计思路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公布了2015年度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入选机构和入选项目名单,听取了各入选项目的下一步工作思路。我校“中国—卢森堡中医药中心”项目成功入选首批17个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并获颁立项通知书。

王国强在讲话中指出,国际合作专项的建设和实施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审时度势、抓住机遇,把中医药工作主动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大局以及“一带一路”倡议规划的重要举措。王国强要求,各单位要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实施好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各省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局也要加大协同管理力度,使项目承担单位既有成就感,又有贡献率。

    在学校领导的正确指导与大力支持下,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依托于学校的综合实力、结合自身特色、优势,于2014年11月正式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申报了“中国-卢森堡中医药中心”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评审组的评审、考察,在此次会议上,我校“中国-卢森堡中医药中心”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美国中医药肿瘤合作中心”、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国-马拉维青蒿素抗疟中心”等17个项目成功入选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中国-卢森堡中医药中心”项目基于我校与卢森堡国家健康研究院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依托卢森堡国家研究院在弘扬中医药文化方面已存在的优势,将联合国内多家著名的药企,以中药联合研发为契入点,切实推进中药产品欧盟注册上市、产品(药品和保健品)合作研发、中卢医药产业界合作、教育培训和人员互访等方面合作,以卢森堡为中心逐渐让中医、中药获得欧盟各国认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在世界各国的传播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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