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16 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 号)和教育部对高等院校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4月12日上午,在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厅,学校召开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纪委书记肖小芹主持,副校长彭清华、柏正平,学校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和二级资产管理员参会。
学校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成立了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院)党委副书记、校长秦裕辉担任清查小组组长,纪委书记肖小芹、副校长彭清华、柏正平担任清查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时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分设流动资产与对外投资组、人员基本情况组、在建项目组和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组。每个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小组长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会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李春湘就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清查范围、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时间表分别进行了解读。
肖小芹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资产清查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二是要精心组织,按期完成。要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人员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三是要抓好督导,保证效率。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四是要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各单位的清查工作要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会议下发了《2016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2016年湖南中医药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分工》、《湖南中医药大学公用房屋管理办法》等文件。
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当天正式启动。(摄影/陈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