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举办2017年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30日文: 成金林 摄影:谢文芳 龙一豪 周芝旭  来源 : 纪检监察室 党委宣传统战部

培训班现场

校(院)纪委书记张玉芬主持培训班并讲话

4月28日全天,由校(院)纪委组织的校(院)2017年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在行政楼一楼会议厅举行,校(院)纪委书记张玉芬主持培训班,校(院)纪委委员、纪检专干、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特约监察员、纪律审查工作人才库预选人才共60人参加培训。

张玉芬在开班讲话中提出了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意义,并对严肃培训班会议纪律和有关培训安排提出了要求。当天上午进行了第一堂培训授课,由学校监察室副主任、副处级纪检员易辉主讲《坚持“二十四字”办案要求

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工作》,他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24个字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工作并列举案例,详细讲解了执纪审查工作程序、线索处置流程、调查审理过程中的手续要求等内容。下午,校(院)纪委副书记、研究院监察审计室主任郭建农主讲了《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她首先汇报了参加“全国高等院校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情况,交流了学习的主要收获和心得体会,并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老”慰问及工会经费与福利使用等八个方面,讲解了实务应用。

最后,张玉芬在讲话中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加强党内监督,深入分析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切实履职、加强考核,逐步完善校(院)监督体系。三是要正确定位,坚定身份自信;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健全责任制、承诺制、备案制、抽查制、公示制、参与制、追责制等七类制度,做好校(院)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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